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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108(第11页)

秦恒乐看着对方动着的嘴唇,发音好听的英文从漂亮的嘴唇里一串串地说出,但他一个字都听不懂。小时候倒是学过,但自从被获得自由之后已经忘光光,更别提这种没字幕的了。

好在弟弟教过他一句万能的话:“Sorry,IotspeakEnglish。”

青年愣了一下,换上流利的中文:“那中文呢?会吗?”

秦恒乐点头。

“我说不好意思。这是我朋友,另一个朋友想追这个女生,正打算制造出一起英雄救美的戏码呢,被你截胡了。”

“可是你们吓到那个女生了。”秦恒乐说。

青年似乎觉得他荒唐,耸耸肩。

道不同不相为谋。秦恒乐不想和他废话,动作潇洒地理理自己的围巾,拍了两下刚刚被壮汉抓着的衣服,颇觉晦气地离开。

等转身之后,忽然想起来自己还没有目的地。这不是一个现成的会中文的。

思想挣扎再三,他转回头,问那人目标学校在哪里。

那人倒是无所谓他的态度不一,说那里离这儿不远,大方地答应带他过去。路上随便聊了两句,这青年叫Derek,是个混血,母亲是中国人。

看秦恒乐听不懂他这个名字,Derek无奈:“中文名林斯华。”

“哦。我叫秦恒乐。”

林斯华是个很成功的混血,高大英俊又帅气,话不太多,聊了几句之后就和那个壮汉外国人讲英文,全当秦恒乐不存在。

到了校门口,打算就此分别,秦恒乐犹豫一下:“请问你能用英文帮我问问校长室在哪里吗?”

一个短小的故事

第104章(秦恒乐)

秦恒乐不仅找到了他的学校和宿舍,还认识了在异国他乡的第一个朋友。

一段时间后,打电话的时候,他这样告诉家人和弟弟。

准确地说,画面里只有父母,但他知道秦恒桉应该在旁边听着。

这段时间还没有正式上课,林斯华带着他熟悉了学校,校内学生宿舍和各处设施,满眼全是陌生的建筑和陌生的人,秦恒乐不由自主地跟紧了他。

其实小时候父母出国谈生意的时候也曾经把他带上,那时候还是被命运选中的继承人,穿上小西装,头发也梳成大人模样,接受所有人“将来一定栋梁之材,后浪拍前浪”的夸赞。不过其实现在回忆起来,只记得相当勒脖子的西装和低声提醒他不要东张西望的父母。

哪里能像现在这样,想看哪里看哪里,想听介绍只用问问前面友好的林斯华同学。

与第一印象不同,林斯华竟然是个挺好的人。初见面事留下了比较无礼的印象,但进了一趟校长室之后,这个印象就被覆盖掉了。

那天林斯华带着他进入学校,来到校长室,那位歪果仁校长说了一连串快速的英文句子,秦恒乐一个字都没听懂,尴尬地转向林斯华。

对方也坐在能听清话的范围里,因为秦恒乐在门口时说自己被绕晕了,希望能再被带回去,于是林斯华不耐地跟进来,随意坐在沙发上。

但秦恒乐再看他时这人似乎在想事情,松散的坐姿不知什么时候变得端正。发现他的求助之后稍加思考,便神态轻松地翻译:“校长说欢迎你来我们的学校。”

“啊,这样。”秦恒乐想到英文确实有很多表达,一个“wee”能解决的事情,却凑了这么多字数,写进作文的话一定很棒。

“三克油。”他点点头,对校长说。

校长露出困惑的神情,秦恒乐料想是自己的三脚猫英语不能在国际通用,讪讪地戳戳林斯华:“翻译一下,三克油。”

林斯华沉默一下,叽里呱啦地说了一个长句子,秦恒乐再次强化了之前的作文凑字数观点,感觉这位林同学英语写作肯定不错。

从校长室出来,林斯华就变成了一个很好的人,仿佛瞬间改邪归正。秦恒乐询问林同学他的宿舍号,林斯华还一直将他带到宿舍门口,彬彬有礼地说再见。

“我就住在隔壁,有事可以找我。”对方还加上这么一句好感倍增的话,尤其是配上高大俊朗的外表。

秦恒乐很受感动,毕竟是异国他乡唯一可以顺利沟通的人,而且还这么面冷心热。这冲散了刚见面时的那点不愉快,他上网搜了“Derek”这个名字,认真点了单词旁边的小喇叭,努力学了发音。

每次见面的时候,他立刻热情“Derek”。林斯华的宿舍的确在隔壁,所以总能遇到,他的舍友是一个体格健壮的歪果仁。

秦恒乐比较幸运,竟然一个人住。

林斯华听到他的打招呼,总是不大明显地皱皱眉头,又似乎只是错觉,很快也笑道:“M,Q。”

两人一起去上课,秦恒乐因为英语太烂,所以除了学分课程之外还要另上语言班。

林斯华听说他连语言成绩都没考出来,用种挺怪的表情说:“没事,我可以教你。”

秦恒乐道了谢,他立志从头开始学,虽然觉得能接纳自己的学校,估计就是些野鸡学校,但从好的方面来看,大家的基础应该都和他一样。希望学起来容易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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