狄飞惊其实也觉得方应看有这样的打算,没想到六分半堂如此敏锐。
他之所以这么想,是因为方应看笼络了许多商人,在各地都有他的部下,做的生意很大,挣得钱也很多,每年在京中来往,送出去的礼物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。
如果不是他太过低调,天下第一首富的名号,绝对轮不到霍休。
国家法度确实限制了很多东西,比如什么品级能拥有的仆人和妻妾的数量都是有规定的。但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,底下的人不会明面上买卖奴仆,而是拐一道弯,收为义子,实际上和奴仆没有两样。
各行各业不能随意地变动,方应看自然也不能经商,但是他也有许多办法,将财富笼络在手中。
除了“神通侯”这个爵位,他的一切都是自己挣来的,而非皇帝赏赐,他不姓朱,也不是藩王,又在皇帝眼皮子底下,少有人防备他。
沈稚给朱厚照写了封信,立刻命人送了过去。
做武侠世界的皇帝真的太惨了,总有人想造反。
不过也还好,没见过哪个武侠小说里,真的能造反成功。
他看向坐在窗台边耐心擦剑的大反派。
明媚的阳光从外面照耀进来,剑身反射出的光线正好照在他的眼睛上,将他的眼眸映衬地更浅淡,很有艺术感。
沈稚:“你好像一点都不挂念白云城。”
叶孤城放下已经擦得光可鉴人的剑,“因为我一直在和白云城通信。”
叶孤城做什么都瞒不过沈稚,写信的时候从来没有背着他,沈稚是知道的,就算沈稚不知道,白云也知道。
沈稚:“靠写信就能放心?”
叶孤城:“有白云在,我相信他会处理好一切。”
沈稚:“也不能把所有的事都交给白云做。”
叶孤城想,沈稚这是吃醋了?他对白云的信任都能让他吃醋,看来沈稚确实很爱他。
“这样不好吗?有白云为我分担,我便有了更多的时间陪你。”
可是白云也是我啊。
沈稚想了想,觉得这样确实挺好的,就是他总是会担心叶孤城闲着无聊,还想造反。既然叶孤城不觉得无聊,那就很好了。
为了我们的爱情,我真的牺牲了太多。
沈稚叹气:“好的。”
请帖已经送出去了,订婚的日子一点点接近,宫里送来了裁剪好的新衣,总共好几箱子,够穿到过年。
喜服倒是还在制作中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做好。
沈稚对新衣服不怎么感兴趣,再好的衣服,也没有他的原皮好,不过在打扮叶孤城这件事上,沈稚兴致盎然。
他跟朱厚照要了一面大的穿衣镜,几乎有两米高,可以把人从头到脚都映照出来。
他找了几件颜色艳丽的衣服,让叶孤城换给他看。
叶孤城不说话,冷淡极了,看起来对这些都不感兴趣。
他自己的衣柜里就是清一色的白衣,每天都用不着费心打扮,哪怕鞋子穿两双不一样的,只要左右脚没弄错,根本看不出来。
这个人真的对衣着打扮的欲望低到了极点。
沈稚抓着他的袖子摇晃:“换一下吧,我真的想看。”
叶孤城:“不。”
沈稚像壁虎一样扒着他的后背,“换嘛换嘛。”
“不。”
沈稚缓缓滑下去,身体倾斜,抱住他的腰,“就你这个样子,还想做皇帝,龙袍你都穿不明白。”
叶孤城脸色一变:“放手。”
“我不。”
叶孤城转身想躲开他,沈稚怕他跑了,抓得更紧了,结果因为抓的太近,那件轻薄的白衣被他一下扯烂。
沈稚失去了支撑,抱着叶孤城的腿跪在了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