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面收藏了很多胶片,全是黑白的老电影,陈仲尔随手挑了一张,已经放了很久。
接过合同,枕在抱枕上看着电影的陈仲尔,随手就把合同转给了坐在他身后的冯今毕:“你签。”
冯今毕以为他是要她签他的名字。
这事她熟。
她之前跟陈仲尔互相学过模仿对方的签名。
她学得比陈仲尔好,只要不去做字迹鉴定,几乎都能以假乱真。
看她提笔就要写左耳旁,陈仲尔笑了一声,握住她的手,带着她一笔一划,写下了一个冫字旁。
那是他少有的几次毫无缘由地主动碰她。
冯今毕的手只在最开始稍微地挣了一下,没挣开,她就再没使力。
他握着她的手写完“冯”,就放开了她:“你的生日快到了。”
冯今毕老实说:“我养不起。“
不是想不想要,而是养不起。
那个时候,她已经在给陈仲尔做助理的实习期了,陈仲尔的花销大多数都经过她手,她清楚养这么一条游艇要烧多少钱。
就算一次也不开,一年光停泊、养护、保险这些费用,就能让她负债累累。
陈仲尔又笑了,让她仔细看条款,一切的后续花费都在卢宝的账上。以他们两人和他们两家的交情,这点小钱,连人情账都算不上。
“你什么都不用担心。想用它做什么都行。”
说完,陈仲尔就又枕回她腿边的抱枕,继续看电影了。
他的手很大,刚才轻易地就将她的手完全裹住了。
即使过了一会儿,冯今毕手背每一寸被他碰过的皮肤都还是很烫,握着笔的指尖也很烫。
当时,是她在陈家家办实习期的末尾,她需要决定到底要不要留下。
她不是拿不到别处的offer,只是哪家都不如陈家家办。
她心里清楚,如果不是陈仲尔,以她的履历,即使是实习,也不能摸到陈家家办的边儿。那里面的每个人,从头到脚都镀着金,金光闪闪。
按理说,她不应该生出一丁点的犹豫。
但这是她能和平地、有理有据地离开陈仲尔身边的最好的机会。
“我试过了,但觉得我不适合这份工作。”
“我果然还是更想回老家,对不起。”
只用这样说就行了。
她犹豫,并不是她不想要留在陈仲尔身边。
她很想。
可是——
陈仲尔总说他把她当成好朋友,但很多时候,冯今毕都觉得,他对她更像是她对木法沙:
她会想要让它吃最好的猫粮猫零食;
想要把它打扮得最漂亮;
见到它喜欢的玩具一定会给它买;
长时间看不到它,也会很想念。
但不会产生欲望。
不会有爱情。
在明知道这一切的情况下,她真的还应该留在他的身边吗?
她的指尖纠结地死死抵在昂贵的笔杆上,一个“今”字好久都签不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