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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1 章(第1页)

这老凌家如今可是四世同堂,最年长的当数凌兴邦老爷子,今年八十九岁高龄,头发虽全白了,却耳不聋眼不花,手里拄着红木拐杖,走路稳稳当当,精神头比有些年轻人还好。

老爷子育有二子二女,可惜长子凌建业在七十年代意外去世,留下妻子胡小桃和一子两女——儿子凌卫东开了家小饭馆,日子过得踏实;大女儿凌卫红嫁了个中学教师,生了个女儿张婷,如今张婷也带了孩子来;小女儿凌卫兰在社区工作,性格爽朗,一进门就拉着苏晔的手热络地聊起来:“阿晔,这次去国外拍了不少好照片吧?回头可得给我看看。”

凌兴邦的次子,就是今天的寿星凌建军,也就是凌华的伯爷。

凌建军这辈子就一个儿子凌辰,如今凌辰和林薇生了凌浩,成了老凌家的第四代。

至于凌兴邦的两个女儿,大女儿凌建英嫁了退休干部,儿子王磊在国企工作,今天也带着妻子孩子来了;小女儿凌建兰定居外地,这次特意赶回来给哥哥祝寿,还带了当地的特产云雾茶。

没过多久,凌卫东饭店的大厨就把饭菜送来了,保温桶一打开,香气瞬间弥漫了整个庭院——红烧肘子油亮诱人,清蒸鲈鱼泛着莹白的光泽,凌建军最爱吃的松鼠鳜鱼摆在正中,金黄的鱼肉裹着酸甜酱汁,旁边还点缀着翠绿的豌豆;除此之外,糖醋排骨、可乐鸡翅、清炒时蔬摆了满满一桌,看得人胃口大开。

饭菜摆好,拜寿仪式也正式开始。

凌辰作为长子,率先端着一杯热茶走到凌建军面前,屈膝躬身:“爸,祝您生日快乐,年年有今日,岁岁有今朝!”林薇也端着果盘上前,笑着补充:“爸,祝您健康长寿,万事顺意。”

凌浩从林薇手里接过贺卡,举到凌建军面前,奶声奶气地喊:“爷爷,生日快乐!这是我画的寿桃,给您!”

凌建军笑着接过茶杯,喝了一口,又摸了摸凌浩的头,从口袋里掏出个红包递给孙子:“乖孙,爷爷收下你的心意了,快去找哥哥姐姐玩,别在这儿捣乱。”

接着是凌天凡一家,凌华跟着父母走到凌建军面前,深深鞠了一躬:“伯爷,祝您福寿绵长,天天开心!”说着把木质画筒递过去,“这是我给您找的郑虔山水画,您平时爱收藏古画,看看喜欢不。”

凌建军接过画筒,指尖轻轻摩挲着筒身,打开看了一眼画轴的边角,笑得合不拢嘴:“好孩子,有心了!我早就想找幅郑虔的真迹,你这礼物可真是送到我心坎里了。”

苏晔也递上礼品袋:“大哥,这是我们从国外带的鱼油和保健枕,您平时注意休息,别总熬夜下棋,好好保养身体。”

凌建军笑着点头:“知道了,你们也别总惦记我,自己在外头照顾好自己。”

随后,凌卫东、凌卫红等亲戚也纷纷上前祝寿,有送寿桃蛋糕的,有送按摩仪的,凌建军一一收下,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。

拜寿结束,宴席正式开始。

凌兴邦老爷子在凌建军的搀扶下坐在主位,众人纷纷入席。

凌建军端起酒杯,站起身笑着说:“今天谢谢大家来给我祝寿,咱们一家人聚在一起,就是最大的福气。我先干为敬!”说着仰头喝了一口。

“伯爷,祝您生日快乐!”“大哥,祝您健康长寿!”众人纷纷举杯,酒杯碰撞的清脆声响、谈笑声混在一起,格外热闹。

凌卫东给凌建军夹了块松鼠鳜鱼:“大伯,您最爱吃的,快尝尝,这是我饭馆里的大厨特意按您的口味做的,酸甜口正好。”

凌建军尝了一口,连连点头:“好吃!比上次吃的还入味,卫东你这大厨的手艺越来越好了。”

凌浩在林薇的照顾下,捧着小碗吃着排骨,偶尔抬头跟旁边的堂哥分享玩具,引得桌上人发笑。

凌华则给凌兴邦老爷子夹了些清炒时蔬:“伯公,您牙口不好,多吃点素菜,好消化。”

凌兴邦笑着点头:“好,好,小华越来越懂事了。”

阳光透过葡萄叶的缝隙洒下来,落在每个人的脸上,暖融融的。凌华看着眼前四世同堂的热闹场景,听着家人的欢声笑语,鼻尖萦绕着饭菜的香气,心里满是踏实的暖意——这大概就是最幸福的模样,家人齐聚,平安喜乐,简单却又珍贵。

饭桌上,酒杯碰撞声、谈笑声、孩子的嬉闹声交织在一起,汇成了最温馨的家常旋律,在夏日的庭院里久久回荡。

伯爷的生日过后,凌天凡和苏晔两口子又收拾起行李箱,再度出发去了国外。

临行前,苏晔把家里的冰箱用速冻饺子、预制菜塞的满满当当,“你别总点外卖,这些菜拿微波炉热三分钟就能吃,记得按时吃饭,别饿坏了胃。”

凌天凡则拍着凌华的肩,语气里满是放心不下:“有事随时给我们打电话,超市忙不过来就关半天门,别硬扛。”

两人要去澳大利亚Fleurieu半岛参加美食节,还顺路赶南澳大利亚当代艺术家节,出发时眼底闪着对接下来旅程的期待。

凌华也很快回归了往日的生活节奏。

八月的午后,阳光像融化的金子,透过咸鱼超市的玻璃窗,在光洁的地板上投下长长的光斑。

凌华靠在收银台后,指尖飞快滑动着手机屏幕,外卖软件里的川菜、烧烤、日料轮番闪过,不由得对着屏幕皱起眉:“晚上到底吃点啥啊?昨天火锅今天烤肉,总不能天天重样吧,再这么吃下去,体重都要控制不住了。”

话音刚落,超市门口突然传来“砰”的一声闷响,像是有人没注意撞在了玻璃门上。凌

华吓了一跳,手机差点从手里滑出去,抬头一看,只见一个穿着粗布衣衫的古代中年男人踉跄着站在超市中央——满身深灰色的窑灰像刚从煤堆里爬出来,粗布衣衫上沾着不少白色瓷粉,连头发丝里都夹杂着灰尘,一走动还往下掉渣,在地板上留下细碎的灰痕。

男人约莫四十岁,脸色蜡黄得像陈年宣纸,眼眶红得吓人,双手粗糙得布满深褐色裂纹,指缝里嵌着洗不掉的瓷土痕迹,一抬手就能闻到股窑火烤焦的烟火气。

没等凌华开口,男人突然疯了似的冲到收银台前,“噗通”一声就跪下了,凌华眼疾手快,赶紧伸手扶住他,一股混合着窑火味、汗水味和泥土味的气息扑面而来,呛得他忍不住偏了偏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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