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黑风高夜,杀人放火时。
一抹矫健身影在屋脊如一阵风快速略过,丝毫没有引起廊下巡逻的注意。
路过一间院落,他就停下,揭开屋瓦往里头瞧。
屋里头是个睡相极差的貌美少年郎,被子都给她蹬到了脚踏那儿。
虽然现在是夏天,不过看她旁边摆了冰鉴,如果这样睡一晚,每天起来估计要着凉。
“啧啧啧。”
他无奈摇头,自叹道:“算了,小爷我顺手做个好人积点德,将来才找得到老婆。”
他悄悄从窗户溜进去,拉起被角给宣本珍盖住,看她睡得如小猪打呼,故意曲指弹她鼻头一下,打断她的呼噜。
宣本珍烦躁地“唔”一声,翻身向里面睡。
夜里有蚊子,她迷糊中抬手挠胳膊,一节皓白的手臂暴露空气中,更招蚊子。
路斯云好心帮她赶走蚊子,正要走,不期然瞧见宣本珍胳臂上头的矫兔胎记,目光一凝。
他伸出两根手指比划那块胎记,好似,跟他记忆中是等比例放大的。
乖乖隆叮咚,不会给他这么误打误撞直接找到了吧?
路斯云激动起来,可拿出望舒寄给他的国子监地图,又觉得不对劲,他要找的是幼年与他结缘的小姐,而不是公子啊,看地图,这边是男号舍。
不过,他瞅了瞅宣本珍,觉得她生得雌雄莫辨。
再者,他已经找那位小姐很多年了,宁可找错,不可放过。
他自言自语:“公子,你我同为男人,看一下身子不要紧吧?”
等了一会,屋内安静。
“哦,你怎么不说话?”
路斯云帮她做出决定:“沉默就代表认可。看来你很大度,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
他之前多是在军营混的,一帮大老粗一起在河里洗澡是常事,因此不觉得看宣本珍的身体有什么大不了。
于是乎,睡美觉的宣本珍稀里糊涂就给人扒光看光了。
路斯云眼睛眨巴,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,脑子不清醒:“我该不是天黑眼花吧?”
他又低下头,来回打量宣本珍的身体,又用手摸了摸,确认无误,胸前两团白玉芽,底下是个没把的。
假男人。
哇呜!
真的阴差阳错给他找到了!
路斯云喜出望外,恨不得当场摇醒宣本珍,然后和她来个感动肺腑的旧情人相认场景,但是,仅存的一分理智控制住他。
宣本珍明明是女儿身,却待在男号舍,肯定是有原因的。
再者,他若是贸然叫醒她,又怎么和她解释自己刚才脱她衣服的事情?
说不准,人家要恼他。
那不行。
路斯云又帮宣本珍穿好衣服,期间欢喜地偷偷揩油等举动就不提了。
这回,他十分体贴帮宣本珍掖了掖被角,摸宣本珍的脸蛋,痴汉道:“不愧是我家小姐,皮肤就是滑溜,比豆腐还嫩。”
可谓流氓。
临走前,将床帐放下,认好宣本珍的号舍房号,这才离开。
兜兜转转,终于寻到桐梓院,听闻一阵“叮叮当当”的敲打声。
路斯云疑惑,藏在屋角那往下瞧。
院中,一个出尘无瑕的白衣公子手里拿着铁锤,正在……
“当——”